影/桃園去年36行人遭撞死 未禮讓、闖紅燈畫面曝光超驚悚
警政署統計去年度全國行人交通事故造成290人死亡,桃園市占36人,警方分析行人違規、汽機車未禮讓是主因,民眾不能抱持「行人最大」的錯誤觀念,車禍也不一定是駕駛要負責,必須細究路權歸屬而定,桃園市交通大隊彙整多件A1車禍(死亡車禍)影片,呼籲行人、車主正視交通安全。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桃園市去年發生36件行人A1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9人受傷,其中汽、機車不禮讓有7件、行人違規有8件,分析主要肇事原因為民眾貪圖方便,不依規定從道路間穿越,容易造成來車閃避不及撞上。
交大整理多起死亡車禍片段製成交通安全宣導短片,包括汽車左轉未注意行人穿越撞上、民眾沒走斑馬線甚至闖紅燈直接遭來車撞飛,畫面怵目驚心深具警惕意味,警方將各事故樣態以影片呈現,宣導「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轉彎時應注意視線死角」及「行經行人穿越道應禮讓行人」觀念。
交大也說,行人必須養成走行人穿越道習慣,但「行人不是最大」,車禍也不一定是汽、機車駕駛人有責任,得視路權歸屬而定,至於行人穿越道路時在禁止穿越、畫有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等路段,均不得穿越道路,違規可處300元罰鍰。
另為了尊重行人路權,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的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而未暫停禮讓行人的車輛,都可開罰1200元至36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