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所未見!2車擠進1車格停好停滿 要賞要罰?
端午節連假首日,宜蘭湧入大量車潮,市區停車位一席難求,在宜蘭市區的中山路路邊停車格,設計與大小規格是一格只能停一輛車,但今天卻出現兩輛汽車竟能擠得進去同一個停車格,還停好停滿,兩輛汽車都停到停車格的格線內。
「啊,擠得進去喔?未免太厲害了!」路人發現,因兩輛汽車都是小型車,前後緊緊相貼,才能兩車停一格,驚奇外,也大為讚賞:「一格當兩格用,大大省去停車空間,效益加倍,應該給車主鼓鼓掌!」
這種合法停車格裡的停車方式,在宜蘭前所未見,經營路邊停車的宜蘭縣政府今天表示,一般路邊停車格畫設規格是長度5到6公尺、寬2.5公尺,僅供一車停放,只聽過一車同時占停兩個停車格,沒見過兩輛汽車可以同時停得進同一格又沒什麼超線的。
而兩輛汽車共停一個停車格,停車收費是以一車一格為計算單位,兩車停一格,到底是要收一輛車的停車費?還是收2輛車的停車費?
對此,宜蘭縣政府指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12 條規定,一個小型車停車格位得停放1輛以上的大型重型機車,在停車場內或路邊准停車處所停車時,應依規定停放,不得紊亂,停車時間、位置、方式及車種,應依規定,因此,同一車格不能同時停1輛以上的汽車,一定有一輛是違規的。
「若依規定的話,一輛車要收費,另一輛車要開罰!」縣政府表示,兩輛汽車共停一個停車格,即使都能停到停車格內,還是要依先來後到,先到的是合法停車,收取停車費,後到的汽車是未依規定停車,屬於違規停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規定,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不過,縣政府表示,這2輛車緊緊相貼,車主或開車的駕駛可能是彼此熟悉,才會這樣停,因一般是停好後,停車收費員才到場開單,無從辨別那輛車是先來、那輛車是後到?收費員也從來沒有遇過這種情況,且兩輛汽車都停好在合法的收費停車格內,因此兩車都開收費單。
縣政府表示,除非修法,允許同一停車格也可以停放1輛以上的汽車,否則這種停車方式在現行法規裡是違規的,也不鼓勵駕駛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