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聚餐喝酒不開車 台南市北區11月至今就取締27件酒駕!
年終歲末餐敘聚會多,台南市北區11月以來至昨天共取締酒後駕車27件,酒測值超標24件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拒測2件,未達標1件。台南市警五分局長洪宏榮今天說,警方將持續加強酒後駕車取締,執法遏止僥倖的駕駛人違規。
每年12月至次年3月正值補冬時節、國定連假及春節等民俗節慶,民眾歲末餐敘及過節歡聚,時有飲酒助興情形,警方將針對易發生酒駕肇事時段及路段,如KTV及餐飲店等易飲酒場所周遭地區,規劃勤務部署加強攔檢稽查,提高執法強度及頻率,有效防制酒駕事故發生。
為防制酒駕事故,警方於本月7日及8日深入轄內餐飲店等易飲酒場所,提醒民眾切勿酒後上路。因為酒駕行為對用路人生命及安全所造成的損害是無法挽回,天氣逐漸寒冷容易使得駕駛人注意力下降,造成酒駕肇事機率增加,讓自己保持意識清醒,才能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洪宏榮表呼籲民眾如有飲酒需求,喝酒前就儘量不開車出門,並遵守飲酒後以指定駕駛、朋友接送、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等方式,絕對不可酒後駕車,避免荷包損失又造成不必要的傷亡發生。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