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AS車輛已普及 運安會擬修訂重大運輸事故範圍門檻!
新興運具如電動車、具ADAS車輛已普遍使用,為能涵蓋更多交通運輸事故調查,運安會擬修訂「重大運輸事故之範圍」,朝降低啟動調查門檻及擴大調查範圍方式。但立委質詢時認為既有法令足以調查,運安會表示,修法是為將門檻從死亡人數4人降至3人。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安排交通部與經濟部進行「我國汽車自動駕駛系統與電動大客車之產業前景、法規建置、安全風險及發展現況」專題報告。
運安會主委林信得指出,自2021年1月至今年3月止,國道發生施工工程緩狀車遭追撞事故有347件,其中175輛肇事車輛配有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占全事故50%;175件事故中開啟ADAS者有91件,占配備ADAS肇事車輛52%。
根據高公局針對追撞工程緩撞車事故通報,統計自去年12月1日至今年3月止,共收到40件事故通報,目前運安會已完成部分事故車輛事件資料紀錄器資料下載,作為分析事故樣態及肇清事故的因素,將於後續調查報告中提出改善建議。
林信得說,重大運輸事故範圍修訂是朝降低啟動調查門檻及擴大調查範圍的方向進行,並已將新興運具納入擴大調查範圍的條文修正草案中,目前已併同重大水路、鐵道事故範圍修訂完成會內修正本,近期將邀請相關單位召開修訂重大運輸事故範圍的研商會,並將修訂條文送交通委員會審查後,會同交通部報請行政院核定。
立委洪孟楷質詢時針對修法提出質疑,認為既有法規針對重複發生、情況特殊等事故,運安會就有權進行調查,根本不用修法,且若要修法,經整個行政程序恐需1至2年。
運安會執行長林沛達會後接受採訪時表示,原本法規是死亡人數3人以上,也就是死亡人數4人,運安會才會調查,但考量新興運具普及化,因此擬調降門檻至3人以上(含3人)即啟動調查,法規修法已進行到最後一個階段,並將新興運具納入,如自動駕車、電動車、氫能車等,之後會同交通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將盡快預告。
林沛達進一步表示,重大運輸事故的範圍除了公路,也包含水路、鐵道、航空,水路及鐵道做修訂,水路調查單位從原先的屬地主義,配合國際海事組織規定,改為船旗國;鐵路則是統一鐵道法及大眾運輸捷運法的名詞。航空則沒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