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電動車激增 交通部:停車場不符充電車位比例恐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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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電動汽車數量增加快速,截至今年4月共4萬671輛電動車領牌,較去年12月增加1萬2千輛。交通部表示,已研議「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草案,規範轄區內公有公共停車場2%、單一民營停車場1%車位數應設置電動車位,今年上路後給予業者2年緩衝期,未依規定設置足夠比例,將停止部分或全部營業。
交通部預估2025年將達10萬輛電動車,公告訂定「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今年完成訂定後,給予業者2年緩衝期,既有停車場搭配2年1次換發停車場登記證檢驗,新建前瞻停車場則是領證時就須符合數量,若未依規定設置足夠比例電動車位,將停止部分或全部營業。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設置管理辦法草案將要求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充電專用停車位數量,應達轄區內公共停車位總數2%,並參考歐盟建議車樁比10比1,需達當地電動小客車登記數量10%;至於民營路外公共停車場電動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則應占停車位總數1%以上,採四捨五入計算,等同每50個車位須設置1格電動車位。
路政司指出,收費標準與收費方式為市場機制,未明定上限,須送地方主管機關備查。以台北市為例,若公共停車場每小時40元,電動車充電過程每小時加收10元,若充飽電未駛離則加收20元,等同最高60元。
全國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小型車停車位約有40萬個,私有路外公共停車場小型車停車位約有54萬個。路政司指出,截至2023年第一季,全國公共充電設施已設置慢充樁6028槍、快充樁1724槍,達明年10月電動小客車設置公共充電樁目標數量。
路政司也說,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編列9.7億元,預計於2023至2024年間補助地方政府及交通部所屬機關建置公共充電樁慢充4000槍、快充400槍,優先設置於公共停車場及交通運輸節點,並依各縣市所屬財力級次辦理,慢充每槍最高補助8萬元,快充每槍最高補助200萬元,截至今年6月已有新竹市及連江縣政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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