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花改成第一條設最低速限省道 7月1日起正式取締龜速車
蘇花改治龜速車,蘇澳東澳段、南澳和平段、和中和仁段後天(20日)起最高速限由60公里提高到70公里,但設最低速限50公里,開車時速不能低於50公里,成為全台灣第一條設最低速限的省道。宜蘭縣警察局交通隊指出,從7月1日起取締龜速車與開罰,違者以超速開罰1200元。
公路總局完成公告,蘇花改路段「蘇澳~東澳段(即104公里980公尺到112公里960公尺處)」、「南澳~和平段(125公里576公尺到143公里802公尺處)」、「和中~和仁段(149公里145公尺~154公里854公尺),從6月20日起,速限調整至每小時70公里,並設置最低速限每小時50公里,設最低限速為治龜速車。今年在清明連假中試辦,端午連假前上路。
龜速車怎麼抓?宜蘭縣警察局交通隊今天指出,超速有測速桿,而取締龜速則需要用雷射槍測速,開太快超速,依超速多少公里級距,違規輕重,可罰1200元到2萬4千元,龜速車則低於最低速限行駛,一樣是超速,開罰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