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失大!積欠國道通行費 房子面臨被法拍
積欠高速公路通行費要注意了!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統計,竹苗地區積欠通行費案件達5萬8千多件,新竹分署強制執行,其中苗栗縣頭份市蕭姓男子積欠10萬餘元最多,連同其他稅費共欠43萬元,透天厝已被查封面臨拍賣,新竹分署提醒民眾勿因小失大。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指出,實施計程收費後,用路人通行費繳費期程規畫有自動繳費期、平信通知繳費期及雙掛號通知繳費期,自通行日起約有3個月的繳費期間,逾期未繳才會依處罰條例開單,並按通行日歸戶一筆欠費,每筆處300元罰鍰,再有不繳納者即移送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指出,高公局移送該分署竹苗地區積欠通行費強制執行案件共5萬8715件,總金額達57萬5226元,前10名分別積欠2萬4279元至10萬2008元不等,欠費最高的是苗栗縣頭份市蕭姓男子,除積欠通行費,也有交通違規罰款及所得稅未繳,總計約43萬元,分署查封蕭男的透天厝,蕭男雖曾說要分期付款卻遲未辦理,分署準備進行拍賣。
新竹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李貴芬說,針對欠費的義務人會寄發傳繳通知書,如果未在期限內繳納,開始扣薪或存款,如果不足以支付欠費,會主動到欠費的義務人住所查訪,欠費超過5000元,即會扣車或追查其他財產拍賣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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