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中彰封路取締酒駕 一晚抓18人公共危險送辦
昨天是警察節,台中市警局昨規劃封閉式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動員14個分局並結合彰化縣警察局、國道公路警察局,聯合執行封閉台74線中彰快速道路沿線各匝道出口,取締酒駕,截至勤務結束為止,共23件酒後開車,其中18人依達公共危險標準,移送法辦。
台中市警局交大隊長林沐弘說,15日晚間,共派出564名警力,分別在台74線中彰快速道路沿線各匝道出口、跟彰化國道匝道口,進行酒駕事故取締,不論是轎車、遊覽車,全都不放過任何一輛車輛的攔檢,共取23件酒駕車輛,其中依刑法公共危險移送法辦18人,為的就是要民眾能珍愛生命珍惜生命、酒駕零容忍。
台中市警局長楊源明說,今年3月2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酒駕處罰修正案,除了針對酒駕、酒駕累犯、酒駕拒測,包括含闖越酒測攔檢點、慢車酒駕、慢車拒測加重罰則外,並增訂對酒駕肇事致人死亡或重傷應沒入該車輛、處罰同車乘客、駕駛酒精鎖之汽車、處罰他人代為解除酒精鎖、懲罰性賠償請求權等規定。
楊源明強調,7月1日酒駕新法上路,一旦騎車或駕車酒測超標,將依規定汽、機車分別處3萬元至12萬元、1萬5千元至9萬元的罰鍰,酒駕拒測更加重至18萬元,並採逐次增加,刑法部分也針對5年內再犯致人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者,處5年以上或無期徒刑,民眾如不想荷包失血、或受牢獄之災,最好的方法就是喝酒不開車,協尋代駕計程車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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