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紅單超傻眼…在這開車「低於速限」 竟被重罰五千元

聯合報 記者劉明岩/報導
國道員警會在避車彎坐在車內或靠在車旁使用雷射槍測速,揪出龜速車。圖/聯合報系資料...

駕駛人收到「紅單」,如果是因超速、闖紅燈、違規停車等明顯違規行為,看到內附相片,即使極度不爽,心裡也有數。但有時收到的紅單的原因,讓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

「這樣子算違規嗎?」有哪些交通違規行為,會讓人誤踩地雷而不自知?民眾開車上路,請務必搞清楚,免得吃上紅單傷荷包。

國道龜速車 最重罰5000元

國九大隊取締雪隧「龜速車」,維持行車順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在國道開快車飆速很危險,讓人深惡痛絕,但龜速車容易發生追撞,同樣不安全,造成塞車也會讓後車恨得牙癢癢的。

根據國道交通規則,在非交通壅塞情況下,外側車道如果低於時速60公里可處3000元罰款,中線車道低於80公里處罰4000元,內側車道為超車專用道,不同路段低於時速90、100、110公里罰5000元。

有駕駛人在內側車道時速100公里,會仍因龜速被告發。使用內側車道超車完畢,未駛回中線車道,導致後方堵塞且不讓行,也會被開罰6000元至1萬2000元。在不堵塞交通狀況下,才得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內線車道。

國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荷包失血

國道在特定路段會劃設車距線,如果未依規定保持車距,即會吃上罰單。記者劉明岩/攝影

行車不要跟車太近。保持安全距離才有足夠時間應變,尤其天雨路滑或路面潮溼、濃霧、強風等天候欠佳狀況、夜間行駛、行駛下坡路段或隧道內等特殊狀況,安全距離更應適度增加。最近在網路上就有駕駛人抱怨,不知道行車安全距離規定,害他傷了荷包。

國道有車道會劃設安全距離標線,這是警方舉發未保持安全距離的地點及依據。國道安全距離是以行駛速度計算,小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時速除以2」的距離(公尺),大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速度減20」的距離(公尺)。舉例來說,小型車時速100公里,安全距離就是50公尺;大型車時速100公里,就是80公尺,違者處3000元至6000元。

轉彎、變換車道 要打方向燈

行駛國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影響行車安全,可處3000元以上罰鍰,常有用路人被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車行駛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如欲超越前車或變換車道,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超越或變換車道。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款。

路口10公尺內 就是不得停車

很多駕駛人以為未劃設黃線、紅線的路段,就可以停車,並在被被告發或拖吊時,以未劃設黃線、紅線提出申訴,結果被駁回。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隊組長蕭汝上說,路口停車容易阻擋視線、妨礙轉彎與交通等問題,多數道路主管單位會在各處路口劃設黃線、紅線,但礙於預算,仍有不少路口未劃設。

蕭汝上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均不得臨時停車,因此即使未劃紅、黃線也不能停車。如果停車導致車禍,不只違規要受處罰,還可能要負刑責。

行人闖雙黃線 也會被罰

行人不走斑馬線,擅自穿越馬路除要吃上罰單,也很危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車輛要防違規,行人也沒有特權,不遵守交通規則照樣要吃罰單。日前彰化市有名老先生橫越中山路雙黃線,被警察開單罰300元。他說,以前沒聽說罰行人,要求警方撤銷,但警方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悻悻然離去。

彰化縣警察局鑑於去年全縣車禍死亡100人中,有14名行人,比前一年多出6人,今年起加強執行「護老專案」,11月底已針對行人違規開出480張罰單,各處300元。主要違規項目包括有未依號誌穿越馬路、不走斑馬線等人行專用道、闖越雙黃線、道路嬉戲等。

檢舉風氣盛 小心處處有「電眼」

違規停車居交通檢舉案件之首,除了警方取締,也有民眾會主動檢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以上交通違規行為,不要不被警方逮到就平安無事。近幾年檢舉風氣特別盛,彰化縣交通違規檢舉案件年年成長,切記只要有違規行為,隨時隨地可能踩到地雷。

彰化縣今年1到11月受理交通違規檢舉3萬4124件,比去年同期3萬7373件,多出7千多件,更比前年同期多出1萬1千多件。其中約五成五是檢舉違規停車,其次是未打方向燈及闖紅燈。

彰化市一名代書騎機車從不打方向燈,直到有一天收到未打方向燈罰單,才知道被檢舉,為了荷包著想,從此轉彎、超車都會打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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