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悲劇再發生 警發起「閃雙黃燈提醒後車」觀念
國道警察因為平時在車速較快的國道值勤,也伴隨著高風險,日前年僅21歲的國道實習警員黃冠鈞,在中山高南下湖口路段協助排除故障車時,不幸遭後方休旅車高速撞擊腦死。為了不讓悲劇再發生,「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在臉書貼出影片,希望推動「閃雙黃燈提醒後車」,來加強員警的安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再貼文表示,員警不論在一般道路還是國道,處理車禍或其他事故時,都很可能遇到「猶如路殺」的危險,除了各位駕駛朋友在道路行駛時,務必「專心」並且注意前方狀況,也請一起響應「遇有員警於前方處理事故時,一起閃雙黃燈提醒後方車輛減速並注意路況!」
貼文也表示,也許這方法不是最好,但希望一個小小舉動,可以帶來更多的蝴蝶效應。「#讓我們一起推動,看到警車在前方處理事故時,大家一起閃雙黃燈提醒後車,大家一起閃雙黃燈,提醒後車,保護員警安全。」
其實在道路或國道行駛時,閃雙黃燈就是「危險警告燈」,是一個最簡單也具效用的提醒方式,常見到的情況例如車輛故障時或前方有事故發生時,前車會以閃雙黃燈的方式來提醒後車;另外包含前方塞車車流變慢、突然下起傾盆大雨時,或是前方有突發事件時,如果遇到以上這些情況時,也建議用路人可以透過閃雙黃燈的方式,提醒後車注意保持車距,都有助於減少事故發生。
警方貼文推廣的閃雙黃燈做法,確實有助於駕駛人提高警覺,但仍要注意使用時機,畢竟如果動不動就閃雙黃燈,就會失去警告的意義了。另外也要提醒,如果要變換車道時,記得先把雙黃燈關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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