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坐安全座椅 八個月大女嬰遭安炸傷

聯合報 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8個月大的琪琪,跟著媽媽搭車出遊,未坐在安全椅上,而是被媽媽抱在懷中,發生車禍時,媽媽緊抱著她,小小身體雖未撞擊到儀表板,但氣囊炸開時瞬間衝力,讓琪琪的胸椎神經斷裂,造成永久性下半身癱瘓、大小便失禁。

嬰幼兒搭車應乘坐安全座椅,示意圖,非新聞當事者。報系資料照

「幼兒乘坐汽車時,沒有坐在安全椅,這就是一種兒虐。」台北慈濟醫院兒科加護病房主治醫師蘇一宇說,幼兒遭逢重大意外,家長自責悔恨,但無濟於事。兒童虐待看的不只是愛或不愛,更重要的是家長是否疏失、有無提供孩子所需的照顧。

琪琪被送至急診室時,意識清楚,但背部挫傷、下肢癱軟無力毫無知覺,透過核磁共振與電腦斷層檢查,發現嚴重血胸,且伴隨脊椎壓迫性骨折,第9節胸椎完全斷裂,脊髓損傷。

媽媽疏忽,不到1歲的琪琪被安全氣囊炸傷,下半身癱瘓。 圖/台北慈濟醫院提供

因傷勢嚴重,立即轉至外科加護病房,神經外科醫師緊急施予椎板融合術,固定脊椎,預防進一步傷害。情況穩定後轉至兒科加護病房。

蘇一宇說,琪琪的胸椎神經斷裂,以致下半身癱瘓,失去知覺,無法自行站立或坐著。

此外,肛門括約肌鬆弛,大便失禁,且無法自行排尿,還不到1歲的寶寶,因為媽媽一時大意,人生就這樣毀了,未來成長路上,必須面臨重大困難與挑戰,令人不忍。

蘇一宇強調,未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除了違反交通處罰條例,還觸犯「兒童及少年保護法」,父母應注意而未注意、未給予孩子應有照顧,皆屬兒童虐待的「疏忽」範疇。

開車時將嬰兒置於安全座椅才是正確做法。 示意圖/ingimage

蘇一宇指出,不管是台灣或是國外,交通事故一直是4歲以上兒童的主要死因,除了沒有坐在安全座椅上,乘坐機車更是造成幼兒重傷及死亡的主因之一。

蘇一宇表示,許多家長騎機車時,就讓孩子站在腳踏板上,這時幼兒成了大人的安全氣囊,一旦發生意外,首當其衝,往往傷勢比大人還要嚴重。政府應嚴格取締,不要讓5歲以下的幼兒乘坐機車。

嬰幼兒應乘坐兒童安全座椅。 記者林鼎智/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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