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吊違停車會先廣播? 各縣市規定大不同
各縣市警局處理汽車違停拖吊方式不一,在花蓮轄內,拖吊單位到現場後,會先廣播提醒兩次,若車主仍未前來取車,再進行拖吊作業。但如此人性化作法,可不是各縣市都如此的喔!
有網友在臉書「花蓮543」貼文詢問「花蓮的拖吊車執行前不會鳴笛警告?只有小聲到20公尺外就聽不清楚的廣播?而且未駛離車道車主現身也不會放車?」引來許多批評亂停車惡行,網友紛回應「違規停車還要人廣播通知、酸民,社會不會進步就是這樣」、「不亂停就不用擔心了啊!我覺得不鳴笛很好啊」、「就是有人貪一時自己的方便,往往造成了許多禍害」。
也有網友表示外縣市「汽車被拖上去就不會放車了」。花蓮縣警局說,在花蓮汽車在拖吊中或拖上拖吊車後,只要還未離開現場,將統統放車,而拖吊前也會廣播提醒「某某車號,你的車已經違規停車了,廣播後將進行拖吊作業」,拖吊全程錄音錄影。
處理車輛違停與拖吊保管的張姓小隊長指出,汽車車主及時趕到雖不拖吊,但依據不同違停狀況,仍會開出罰單,以併排停車罰2400元最高,違停殘障停車格罰1200元、違停機車格罰600元 、違停紅、黃線、人行道、佔用車道、人行道罰900元。
警局提醒,拖吊前先廣播提醒,並非必要流程,僅是出於善意,減少車主還要趕到拖吊場取車的麻煩,但更重要的是,請車主不要違停,否則造成用路人的事故、傷亡,將更得不償失。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