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驚見手持後照鏡?但此舉已經觸法 最高罰1800元
大馬路上車流量多,此時後照鏡就相當重要,以便駕駛人隨時注意路況。近日一名網友在網路上發文,分享自己在台北路上看到的一款「特殊後照鏡」,竟然是由副駕駛座乘客自己「手持的」,而貼文曝光後也掀起討論。
日前一名網友在臉書「爆廢公社公開版」上發文,從照片中可以看見,這輛黑色轎車行駛於台北市基隆路一段上,乍看之下也沒有什麼大問題。不過仔細一看,可以發現副駕駛座的車窗接近全開,而乘客的手伸出窗外「手持後照鏡」。原PO也開玩笑地在貼文中寫道,「原廠角度很不ok,我自己來」。
貼文底下吸引數則回應,有網友紛紛笑說,「副駕終於有事做了」、「這不是某人的後照鏡」、「最新熱拔插化妝鏡功能」。但類似的事件也要小心被開罰,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將處以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因此,若出現後照鏡故障狀況,駕駛人應儘早前往車廠維修,以保障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