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汰舊換電動車補助112年上路 最高可獲1.5萬元
環保署預計112年元旦起實施老舊汽車汰舊換新獎勵辦法,若汰舊換電動車,符合規定可領空污補助新台幣2000元、減碳獎勵1萬2000元,加回收獎金1000元,最高可獲1萬5000元補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預告訂定「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草案及「老舊汽車汰舊換新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草案,預計112年上路。如果民眾淘汰舊車換購電動車輛或低碳排車輛後,將其減量效益歸屬給環保署,依減空污、減碳項目及換新車種不同,可獲得不同金額補助。
以老舊汽油小客貨車為例,汰舊換電動車所獲得的減碳憑證同意移轉給環保署後,可獲得空污補助2000元、減碳獎勵1萬2000元;另外,再加上舊車回收獎勵金1000元,等於總共可領1萬5000元。
然而,若要領滿空污及溫室氣體減量的全額獎勵,出廠日期、車齡及車種皆須符合規定,且溫室氣體減量獎勵排除柴油大客車及遊覽車。
根據空污減量補助草案內容,老舊汽車是指96年12月31日前出廠的燃油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95年9月30日前出廠的柴油大客車、大貨車;但在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草案中,只要是申請日往回推,滿10年的汽油小客貨車、柴油小客貨車即可申請。
此外,兩草案所含括的車種也不盡相同。空污減量補助從汽油小客貨車、柴油小客貨車、柴油大客貨車或遊覽車等皆有補助,金額自2000元至3萬元不等。
在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草案中,僅針對汽油小客貨車、柴油小客貨等可申請獎勵金,分別為1萬2000元及1萬5000元;排除包括柴油大客車及遊覽車等。
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說明,以小客車為例,若是已滿10年的老舊汽車,汰舊換電動車是符合領取1萬2000元獎勵金的資格,但若該車並非96年12月31日前出廠,就沒辦法領到2000元的空污減量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