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停車要打「雙黃燈還方向燈?」台南市警局這麼說!
開車上路時,要遵守交通規則,除了保護自己外,也保護其他人,若違反則會被懲處。有網友好奇,如果汽車要路邊停車,要打什麼燈號?警方曾宣導,要先打方向燈,若要倒車則也要亮倒車燈,未依規定最高可處3600元。
一名網友在mobile01發文問「汽車路邊停車」要打什麼燈號,並表示看過打警示閃燈的、打左方向燈的、打右方向燈的,各種燈號都有,搞得自己很亂,因此想問正確解答。
不少駕駛也回覆,「方向燈就好了,沒那麼複雜」、「不管路邊停車或是停車場,都是打駐車雙黃燈」、「我是先打又燈靠到最右邊,再按雙黃燈開始停車」、「車停哪邊就打哪邊,千萬部要打警示燈,不然誰知道你是不是要臨停」。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官網曾宣導,加強民眾開車如何正確使用燈光,路邊停車的話,「先打方向燈,讓後方車輛知道行車動向,倒車時,要使用倒車燈,告知後方人車注意,離開車位時也要先打方向燈」。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駕駛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可處1200元到36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