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750萬買BMW X6 M修不好 汎德展銷中心前吊貨櫃抗議挨告判無罪
台中機械廠羅姓老闆花了750萬元向代理商汎德公司買了1輛BMW X6 M,因方向盤異音和原廠修復糾紛,找吊車將該輛X6疊在貨櫃上,擺在汎德烏日展銷中心前草坪還掛上「無能車商」、「BMW爛爛爛」布條抗議,經對方提告強制罪嫌;法院認為,羅未達強暴、脅迫程度,判他無罪,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羅男(60歲)購買的BMW X6 M維修問題和汎德公司有糾紛,羅2019年8月向台中地院提民事訴訟,訴訟期間仍不滿汎德後續處理,2020年5月1日一早9點多到汎德在烏日的展銷中心前抗議。
檢方查,羅還不顧展銷中心人員、警衛反對,自行雇用員工強行拖運1個貨櫃到場,更直接放在展銷中心前的草皮上,再以吊車將該輛發生糾紛的X6疊在貨櫃上方,其外部掛上「無能車商」、「BMW爛爛爛」,「危害消費者能力」等布條。
檢方認為,羅雇用吊車拖吊貨櫃放置,並堆疊該輛X6 M至上方,其手段堪屬強暴方法,且羅也自稱要抗議並掛上「無能車商」、「BMW爛爛爛」布條,顯屬脅迫手段,偵結依強制罪嫌起訴他。
台中地院審理時,羅堅決否強制,辯稱他沒有犯意,他是針對和汎德公司的交費糾紛抗議,他認為對方未按協議履行,對他置之不理,但沒有要妨害其公司和員工的通行及營業權利。
羅的辯護人也說,汎德公司及展銷中心是「法人」,非強制罪客體,且檢察官先前認定羅的布條是正當表達言論自由不構成妨害名譽,起訴書卻認他行為構成強暴或脅迫,前後矛盾。
汎德營業部副理證稱,當天勞動節車廠休假沒營業,看到羅男時貨櫃已架在草坪上,車子還沒放上去,有請警察制止其行為,但警方說無法確定草坪是誰所有,所以無法制止,另名副理也說,羅擺放貨櫃在草坪沒影響通行權利,但觀感不好;承辦警員也說,當時場面沒有很火爆。
法院認為,當天車廠休假,也未見衝突場面,難認羅有強暴、脅迫行為而當場致汎德公司員工或顧客產生物理或心理上壓制力並妨害其行使權,況本案是因羅私法權利未能即時受救濟,以較激烈方式表達訴求,未見有何對在場者有物理性障礙、強暴脅迫行為。
法院說,強制罪須有強暴、脅迫,且此強脅手段強度,需達足以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行無義務之事程度,羅男行為就算可能造成汎德員工、顧客不便,但仍未構成強制罪,判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