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新制引職業駕駛不滿!運將提5建議:當檢舉達人要通過考試
違規臨停檢舉6月30日起恢復,違停記點新制也加嚴,引發職業駕駛人不滿,日前發動車輛包圍交通部抗議,引發兩派論戰。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今再向交通部長王國材喊話,提出5點計程車駕駛建議,包括規畫汽機車格退出道路、落實人車分流、設置僅供臨停上下客專區、記點制符合比例原則,以及檢舉人要通過考試、檢舉時配戴識別證。
今年6月30日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新制上路,原46項檢舉項目新增到59項,恢復民眾可檢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處臨停車輛;由於新制同步加嚴違規記點,1年內達12點,吊扣駕照2個月。職業駕駛憂心生計向民代陳情,更發動計程車包圍交通部抗議;支持交通改革者則認為,違規就是不對,否則誰要守法,使檢舉及記點新制上路滿4個月之際,再度掀起論戰。
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今天聲明指出,該新制6月30日上路後,馬路充斥「檢舉蟑螂」,對職業駕駛造成莫大衝擊,為了生計不得到交通部抗議。行人告訴他們,現在路邊都招不到計程車,司機不敢停車接客人,根本是雙輸政策。
劉鴻樟表示,首先,在「道路使用權」方面,道路兩側往往停滿汽機車格,以至職業駕駛無法靠邊停靠,不得不違規並排停車載客,建議交通部規畫讓汽機車格退出道路。
其次,建議「人車分流」;他說,交通號誌設計不夠周全,未確實做好人車分流,希望各路口號誌,行人號誌綠燈時,左側或右轉車輛,須是紅燈,讓車輛停止在停止線上,可徹底避免行人和車輛衝突;行人號誌紅燈時,車輛即可直行或右轉,解決行穿線上,常發生人車爭道問題,落實行駛車輛和行人的路權。
第三,劉鴻樟說,計程車為公共運輸系統,應享有運輸乘客的方便,在部分特定路段,黃/紅線應可方便隨時上下車權利,須明確標示不同顏色標線,且設立副牌,如註明:禁止其他車輛(尖峰)停止時間,計程車除外,僅上下客專用,不得違規停車。
他強調,此舉是讓計程車駕駛清楚明白,道路可停靠的安全合法區域,因道路使用多元化,扣除公車站牌、消防栓、路口10公尺、汽機車格,所剩無幾區域,也無法讓計程車駕駛,有安全合法的載客處。
第四,劉鴻樟指出,因道路規畫設計,加上計程車駕駛機動載運乘客,有可能在不小心的路段違規,建議「記點制」應符合比例原則,2000元以下屬微罪,可開罰、但不該記點;2000至4000元記1點;4000至6000元記2點;6000元以上記3點,以此類推。
至於檢舉制度,他認為,對檢舉人資格認定,應比照警局內稽查員身份,具備公務員通過考試認證,對交通法規認識,警局內可編列補充人員,配戴識別證,正大光明在道路檢舉,也能有嚇阻作用,降低交通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