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繫安全帶開車上國道追撞 駕駛拋出車外頭破流血送醫
鄧姓男子31日下午開車上國道3號,不慎在北向46.3公里與陳男所駕休旅車碰撞,陳男沒繫安全帶拋出車外頭部重創流血,車左前輪毀損掉落,緊急協助送醫治療,所幸沒有生命危險,肇事雙方沒有酒駕,事故原因待查。
據了解,鄧姓男子(26歲)31日下午2時45分左右,獨自開車行經國道3號北向46.3公里樹林路段,不慎與陳男所駕駛的休旅車發生碰撞,鄧男沒繫安全帶拋出車外,頭破血流倒臥在國道路面。鄧男座車則迴轉360度,逆向橫停外側車道,左前輪毀損掉落,陳男無礙人車停於槽化線上。
國道警察、新北市消防局獲報派員趕抵,經檢視鄧男頭部重創流血、身體多處疼痛意識清醒,緊急協助送醫急救,所幸沒有生命危險。肇事雙方沒有酒駕,確切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有待後續警方調查釐清。
新北市消防局第五救災救護大隊長鍾世銘提醒,變換車道須打方向燈提醒鄰車,確認安全距離再駛入,遇後方車輛閃燈警告,應暫緩變換,另遵守前座後座都要繫上安全帶,除了顧及行車安全外,也避免因疏忽苦吃罰單。
國道警第六公路警察大隊呼籲,坐開車無論是坐於前座或是後座乘客,均須依規定繫上安全帶,未繫安全帶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項之規定,開處30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另外提醒用路人,高速公路常見事故肇因,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除可依法開處30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外,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亦可吊扣或吊銷駕照,用路人應遵循相關規定,尤其是天候不佳更要保持好「安全距離」並養足精神後在開車上國道,避免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