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社區大樓設充電樁卡關 民代籲市府設輔導團
環保趨勢抬頭,新竹市電動車數量增至500多輛,但不少車主面臨社區管委會不准裝設充電樁「卡關」。竹市多名議員提案要求市府成立輔導團隊,甚至應比照北市補助社區設電動車充電樁。市府回應,今年已放寬建物變更使照規定,將持續給予協助。
議長許修睿、市議員廖子齊都在議會定期會提案,要求市府成立電動汽車充電樁輔導團,獲十多名議員連署。提案指出,社區裝設充電樁因涉及用電安全、維修管理等問題,加上社區受限法規、產權分散,往往導致車主無法如願在大樓車位安裝充電樁。
電動車發展迅速,為減少社區大樓裝設充電樁爭議,台北市去年請專家學者成立輔導團隊,還補助管委會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最高20萬元;新北市、桃園市也訂定既有建物增設電動充電設備指引等。多名議員認為反觀竹市為科技城,政策卻不夠積極。
電動車吳姓車主說,不是每個公寓大樓管委會都會同意裝設充電樁,最近準備在新竹租房的他,決定在設有電動車充電格的公家停車場附近找房,但他發現問題也不少,不是符合條件的公家停車場很少,就是充電格常有油車占用問題,繞半天只好離開。
竹市都市發展處指出,內政部已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62條條文,只要是2019年7月起的新建建物都要預留電動車充電相關設備,才能申請使用建築執照。
至於既有建築物部分,都發處也說明,市府今年1月也修正了竹市建築物一定規模以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辦法,只要樓地板及非承重牆穿孔面積未達0.5平方公尺,並由建築師或相關技師簽證得向市府申請備查,即免申請變更使照。
住戶若經由區權會議修改規約或決議由管委會設置充電樁後,由管委會進行後續充電樁管理維護;至於設置時應考量的安全性及所有權事項,民眾可向市府都發處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