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大樓不准設電動車充電樁 議員要求設輔導團隊、爭取補助
電動汽機車成為趨勢,許多大樓卻沒有同步設置充電樁,住戶與管委會溝通過程容易發生爭議。高市議員陳慧文表示,電動汽機車成長速度快速,要正視大樓住戶充電問題,應該要讓住戶可以自行設置無須管委會同意,建議市府設專業輔導團隊。工務局建管處表示,內政部進行修法,未來舊大樓無須管委會同意可設置充電樁,新大樓則已經要求預留,研擬通用設計推廣。
高市議會今天進行工務部門業務質詢,市議員陳慧文指出,電動交通工具愈來愈成熟,加上節能減碳意識高漲,2013年掛牌電動汽車13輛、2020年832輛,電動機車也從6287輛成長至6萬665輛,成長十倍之多。
陳慧文說,隨著電動汽機車普遍,住戶希望在公共空間設置充電樁,溝通過程與管委會衝突層出不窮,管委會可能以影響大樓結構、電量負載等原因出現紛爭與摩擦;電動車是可預見趨勢,未來盼所有權人買電動車,在不破壞公共空間情況下可以設置,不需要經過管委會或區權會同意,此部分規畫要提前部署。
陳慧文建議,台北市府建管處今年邀集建築師公會、電機技師公會、物業大樓等單位組成專業輔導團隊,提供免費諮詢與現場診斷服務,高雄市也應該有類似規畫,另思考是否提供誘因鼓勵既有建物與新建物設置充電樁。
建築管理處長陳海通答詢指出,電動車確實是未來趨勢,舊有建物部分,內政部營建署正針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朝住戶不需要管委會或區權會同意下設置充電樁,市府也希望明年爭取經費補助建有建物,朝一戶補助5萬元方向,以達到拋磚引玉效果;新建物部分,相關單位已經規範要預留充電位置,在不變動、不影響下投資經費與成本下,希望會同相關單位討論,找出標準通用設計進行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