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運具交通違規不勝枚舉 尤其違停最為嚴重
台北市長柯文哲推動共享運具,但交通違規逐年增,屢引發其他用路人抱怨,議員潘懷宗調閱資料發現,共享汽機車違規以違停最嚴重,去年至今年中,共享汽車違規4424件,違停就占近半數、2037件;機車更誇張,違停件數1萬6339件,占總件數5成7,議員轟北市府管理不力。交通局回應,正研議依照投放車輛比率,擴大稽查頻次。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廖苑伶表示,不管什麼樣的違規樣態,業者都有清楚跟租車人說明,罰則都是租用的行為人要負責。另外,業者每天也會派人巡查,若發現違規停車,會第一時間處理,市府每月也會定期稽查,並通知業者調度。目前交通局正評估擴大稽查,從目前每月每家10輛,研議依業者投放車輛數,改採百分之零點五比率稽查。
至於業者的投放輛次,目前北市規定一個街廓不得超過3輛,不得超過72小時,自治條例也規定,若業者沒配合最重可取消營運許可。
有民眾向議員反映,台北街頭共享機車違停亂象多,包括共享汽機車違規亂停;還有一連好幾天,同一輛共享機車違規停在人行道上,不見業者將車移走,「好像放任一直違停,要等到有下一個租車者騎走一樣。」
潘懷宗說,台北市共享汽機車的交通違規,以違規停車、超速、闖紅燈及其他最多,北市府鼓勵民眾使用共享運具,但絕不是將管理不力的交通亂象,加諸市民。
廖苑伶說,台北市3家共享機車業者,iRent有要求租車人須「拍照還車」,其他兩家WeMo及GoShare也有提供此功能,除確認不會違規停車外,也能確認還車停在合法空間,避免租車人明明好好停在停車格,卻被惡意移車導致罰單的相關爭議。
議員呼籲別讓共享運具重蹈Obike覆轍,廖苑伶說,過去Obike公共自行車上路時,市府還沒有訂定自治條例,另外,自行車因沒車牌、管理困難,不過共享運具有車牌,業者也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