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歲以下乘車須用後向安全椅 最快年底前實施
家有幼兒的父母注意!交通部昨預告修正「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修正草案,規定1歲以上到2歲的幼童,也須使用臥床或後向幼童用座椅,違者處駕駛人新台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最快今年底前實施。
這次交通部提出的草案修正重點,包括修正小型車附載幼童行駛於道路時安置安全椅規定,及宣導優先選用後向式幼童用座椅之觀念。
據現行辦法,1歲以下或體重未達10公斤者,應安置於車輛後座之嬰兒用臥床或後向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縛或定位。交通部此次提高年齡,修正為年齡在2歲以下者,都要安置於臥床或後向的安全座椅,不過刪除了公斤數的限制。
此次修正也新增,「2歲到4歲優先選用後向式幼童用座椅為宜」的條文。交通部指出,依據美國兒科醫學會研究,後向式乘坐的安全性高於前向式,又衡酌國際趨勢與產業現況修改國家標準 CNS11497「車用兒童保護裝置」之規定,為條文妥適完備並兼顧國際規範,因此修正該辦法。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趙晉緯表示,根據現行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1條,未依規定將罰1500元到3000元。但實際上,警方並沒有辦法攔查,警示提醒作用比較大。
家有2個孩子的邱太太表示,現在市售給2歲以下嬰幼兒的安全座椅多可以後向定位,價格高一點的通用型安全座椅,甚至可轉成臥式、後向、前向等,大家都有嬰幼兒要朝後方坐較安全的觀念了。倒是4歲以上的孩童,身高不一定夠,交通部卻未宣導應使用增高椅墊或加裝安全帶裝置,安全帶可能會勒住孩子的頸部,十分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