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載冷氣零件上國道 沿途掉落砸損2車吃罰單
24歲黃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車斗後方載運的冷氣零件,未妥善覆蓋及綑紮牢固,上高速公路五楊高架路段時,散落鋁片零件砸中2輛車,國道警第一大隊獲報,在桃園楊梅南下路段處理,將肇事惹禍黃男及小貨車,帶返隊部開罰單,並要求黃男綑綁牢固載運的貨物。
國道警第一大隊勤務指揮中心,10日下午4時52分接獲報案,國道1號五楊高架南向69.2公里楊梅路段有事故。線上巡邏車趕往處理,發現24歲黃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載運冷氣零件,從五股出發要到新竹,行經國道1號五楊高架南向69.2公里楊梅路段內側車道,因沒有將後車斗貨物嚴密覆蓋綑紮牢固,導致車上載運鋁片掉落,波及2輛車。
無辜被波及55歲劉姓駕駛表示,從汐止出發要到新竹,行駛在外側車道,前方內側的小貨車,突然掉下2塊鋁片,一塊掉落在內側,一塊直接飛到外側,根本閃避不及,就直接撞上。
另名35歲劉姓男子,則是壓到內側的鋁片,2人車輛均有受損,警方依規定受理事故,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項2款規定:「一、汽車裝載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駕駛人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二、所載貨物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對黃男開出罰單,並要求綑牢好貨物後才上路。
國道警呼籲,因為掉落物品,往往會造成一些車輛為了閃避發生嚴重事故,駕駛人裝載貨物行駛高速公路,務必依照相關規定,以維護國道交通安全,並避免因貨物掉落傷及無辜。
國道警察局將加強取締項目包括:
一、裝載貨物超過規定,含長度、寬度、高度及重量。
二、裝載貨物不穩妥及機件脫落: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胎紋深度不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