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超速、改裝、未戴安全帽 最快10月1日開罰

全台有超過37萬輛電動自行車上路,肇事事件卻逐年成長,過去4年受傷人數攀升4成。立法院5月三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交通部預告修正相關細則,明訂駕駛電動自行車超過25公里速限可處900至1800元、未戴安全帽可處300元、擅自改裝車輛將可罰1800元至5400元,預計10月1日正式上路。
交通部路政司指出,目前取得審驗合格標章的電動自行車約37萬輛,但這些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不用考照、領牌,部分駕駛人領完車後,還會去改裝提升馬力,時速常超過規定的25公里,加上許多騎士未戴安全帽,增添危險性。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電動自行車肇事件數近4年明顯攀升,2014年發生826件,造成4死、1179人傷,去年增加至發生2330件事故,造成10死、3292人傷,4年來傷者人數增加2113人,成長幅度超過4成。
立法院今年5月31日三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訂自行車改裝、違規相關裁罰標準,各地警局陸續加強攔查取締,全案已報行政院另訂施行日期,目前預訂10月1日正式上路。
交通部也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訂駕駛電動自行車超過25公里速限者,可處900至1800元罰鍰;未戴安全帽可罰300元;擅自改裝車輛可處1800元至5400元。
此外,電動自行車後續將全面納管納保險,並須向公路主管機關登記領牌等,但仍須進一步修法,預計年底才會有初步草案。
另外,交通部這次修法也明訂,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若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將加重罰鍰,一般車輛從900元至1200元,加重至1200元至3600元,最快10月1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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