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散落物每年4萬件 7月起清理逾半小時收3000元
國道散落物每年超過4萬件,近10年造成11死、360傷,交通部今年4月預告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未來公路管理機關強制清理散落物,將向駕駛人或車主收取費用,交通部敲定7月正式上路。高公局也配合擬定「國道散落物收費要點」,處理時間超過30分鐘將收費,每超過30分鐘單一車道收取3000元。
前年10月間在國一斗南路段,一顆重達50公斤鐵齒輪從一輛南下疾駛的大貨車掉落,被後方聯結車撞擊彈飛至北向車道,先撞上小客車,又撞到另一輛小貨車造成翻覆,司機曹明顯死亡。但大貨車駕駛渾然不覺、繼續南下,沒多久在台南路段,再度掉落鐵齒輪,又釀成後方車輛事故,共造成兩起事故、四車受損、一條人命。
根據統計,國道過去年散落物每年都超過4萬件,近10年造成的交通事故,多達4518件,造成11死、360傷。釀成的事故更是一年比一年多,從2008年34件、一路攀升到2016年高達766件,創十年新高。散落物中以輪胎皮最多,其次是塑膠製品、金屬製品、動物屍體,過去也曾出現過棺木、鋼琴、土地公神像等,還有活土豬隻掉落,也間接造成國道清潔人員、警察執勤風險與負擔。
為提醒用路人行車前須行前檢查,甚至綁好物品,保障用路人安全,交通部4月預告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針對由公路管理機關強制清理散落物,需向汽車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收取費用,提醒用路人於上路前務必確保貨物裝載綑紮牢固再上路,預告60天本周期滿,交通部敲定新法將於7月上路。
另外,高公局配合擬定的「國道散落物收費要點」,規定散落物處理超過30分鐘將收費,每超過30分鐘,單一車道就收取3千元,雙車道收費加倍,依處理時間累加,收費沒有上限,若散落物佔國道主線2車道,且處理時間超過2小時,將可收取2萬4000元,若是處理時間不到30分鐘,則可以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