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0.5秒與死神擦身 男童把馬路當田徑場險被撞
台中市北區太原路去年9月才發生一件男童闖越道路,遭開車駕駛撞傷送醫的交通事故,今天又有陳姓網友在臉書發布一段影片,影片中一名男童沒有看道路左右有無來車,直接穿越道路,嚇壞當時行經該地的女車主,隨後男童有以田徑起跑動作,再度要穿越道路,但對向恰巧有一輛白色休旅車行經,女車主當場驚聲尖叫,幸好男童只是稍微被車身碰撞後跌倒,沒有大礙。
影片也引來7000多名網友按讚討論;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根據道交條例規定,男童父母已觸法,可罰300元,呼籲網友就近向轄區交通分隊、派出所檢舉,以利後續開罰。
台中市交通大隊綜合組長邱昭勳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14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邱昭勳說,另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規定,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300元罰鍰。未滿14歲之人違反規定,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即有父母不得疏縱未滿14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的規定,且家長也應盡到照顧責任。
邱昭勳說,不過開罰以行為地的警察機關作開罰,因為影片略顯模糊,只能看出案發時間為5月3日下午4點左右,無法看出案發地是否在台中,呼籲網友可以將影片就近提供給警察機關,以利後續開罰。
陳姓網友今天在臉書《爆料公社》上傳一段男童穿越道路,險被休旅車撞上的行車記錄器影片,引發7000多名網友熱烈討論,有網友說「馬路不是讓你這樣玩的」、「差點賠不完了」、「家長肯定是疏於教育」、「還好是撞到車門,如果是車頭,可能現在就不是這樣了」、「誰遇到他誰衰」、「飛蛾撲火、小鬼撲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