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揪團充電亂象不斷 台中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充電車格7月起正式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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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推廣低碳運具,設有306處有充電樁的電動充電車格,而且免收停車費,先後傳出占用車格、揪團充電等亂象。台中市交通局表示,7月1日起公有收費路外停車場充電車格,採累進費率收費,停充電車格卻不充電視為占用,除停車費照收,還將拖吊與開罰;電動車停一般公有停車格仍免收費。
台中市停車管理處指出,為維護公有停車場充電車格使用秩序,7月1日8時起實施充電車格收費管理,採第1小時20元,第2小時起每小時40元的累進收費制,各種月票或優惠證件皆不適用,依公告費率收費,未來將視使用率滾動檢討費率。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請將充電車格留給有需要充電的民眾,遵守使用秩序,合理、公平使用公共資源,電動車若停放於台中市其它公有非充電車格,包括路邊、路外約11萬格,仍維持免收停車費的減碳鼓勵。
交通局說明,充電車格依停車場法規定屬「專用性質」,任何車輛停放於充電車格,若未充電即屬占用行為,除將依充電車格公告的停車費率收費外,並依法實施車輛拖吊開罰,可開罰600至1200元罰鍰;民眾可以利用告示牌上的QR-Code,協助舉報違規停放車輛。
![台中市公有收費路外停車場充電車格,7月1日起採累進費率收費;電動車停一般公有停車格仍免收費。圖/台中市交通局提供](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6/30/realtime/22936556.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
![台中市公有收費路外停車場充電車格,7月1日起採累進費率收費;電動車停一般公有停車格仍免收費。圖/台中市交通局提供](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6/30/realtime/22936557.jpg&x=0&y=0&sw=0&sh=0&sl=W&fw=780&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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