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科技執法中心」4月掛牌 建置、舉發、申訴一條龍
桃園市科技執法建置破300處,受理會勘、申訴業務吃重,交警大隊規畫「建置、舉發、申訴」一條龍,將執法組、直屬中隊等承辦相關業務的10名員警任務編組,籌設「交通科技執法中心」,可望4月底在大園交通分隊廳舍揭牌,加速建置、發包、製單、申訴流程,也便於單位間橫向溝通、支援。
交警大隊執法組長連國豐指出,科技執法三大業務包括會勘建置、違規舉發(開單)、申訴處理,目前由執法組、交大直屬中隊10人處理,為了因應案件增加,人力需要專責化,今年一月決議籌設「交通科技執法中心」,現有人力改採任務編組,由執法組長統籌,四月在大園交通分隊廳舍啟用。
連國豐表示,科技執法選址在事故率高且民眾陳情多的路口、路段,由警方會同民代、里長、交通局、工務段、區公所等會勘,評估待執法項目,再發包建置,平均一處需時半年;儀器測違規後,還會經人工審核再製單舉發,專責人力可確保單一窗口、業務不中斷、維持一致執法標準,單位內員警也可隨時相互支援。
連國豐說,科技執法建置非常在地化,需要詳盡分析研究、跟地方溝通,以達到友善執法目標,成立中心後,將整合違規資訊與偵測資料,分析違規取締、申訴等相關資料,以便滾動式修正科技執法設備偵測項目及範圍。
交大統計,桃園市轄內已建置科技執法共302處,包括固定式測速及闖紅燈照相124處、路口多功能執法33處、區間測速14處、租賃式科技執法101處,交通局自建30處;科技執法辦理會勘前年208件、去年增至416件,民眾申訴案件前年160件、去年增加至216件,申訴理由多為「勸導即可」、「不知道有科技執法」、「有急事」,儀器正常運作下誤判率幾乎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