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投保汽機車強制險 11月30日起將擴大舉發
為配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法,交通部昨預告修正「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11月30日起,針對未投保汽機車強制險者將擴大舉發,不再以攔檢稽查舉發為限,駕駛人只要有超速、違停等交通違規被取締,金管會、公路總局系統串接可同步查核是否投保,未投保就一併開罰。
為配合今年6月修正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昨預告修正「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交通部路政司表示,由於目前汽車強制險投保率約98%、機車強制險投保率卻僅82%,為提高投保率,保障民眾發生車禍後能迅速獲得理賠,因此新制上路後將擴大舉發。
路政司說,現行駕駛人若沒有投保強制險,都是透過警察現場攔查時一併查看是否有投保,未投保就會開單,且僅限現場攔檢才能舉發,但許多交通違規是透過照相機等逕行舉發,新制上路後,不再以攔檢稽查舉發為限,駕駛人只要交通違規遭逕行舉發,就會透過金管會和公路總局監理系統串接,比對交通違規者是否有投保強制險,若沒有,就會併同舉發並寄出罰單。
此外,預告草案也增列微型電動二輪車若未投保強制險,因攔查或違反其他交通事件被取締併同舉發者,可開罰750元到1500元。同時,未投保汽車強制險肇事者也將加重罰鍰,從現行的6千到3萬元,提高至9千至3.2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