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公有停車場每小時150元新制最快明年實施 陽明山花季將第一個適用
北市府修正台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新版停車收費新增80至150元等4種級距,北市議會昨已三讀通過。北市交通局指出,本月就會送行政院備查,最快明年初即可公告實施。由於明年年貨大街時間比較早,來不及施行,預計最先適用新累進停車費率的活動是明年2月的陽明山花季。
台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的收費新制,僅限特殊活動期間的公有停車場,級距從原先10元至60元的6個級距,再新增80、100、120及150元等4種級距,當每小時60元仍滿場時將採累進費率。
交通局列舉適用的停車場及活動,包括府前廣場、松壽廣場、信義廣場、忠信及信義國小地下停車場,當信義計畫區舉辦資訊月、百貨周年慶等活動時,假日時段適用新累進費率。
另外適用的停車場,還有南港世貿公園地下停車場、南港展覽館的展覽活動,以及陽明山立體停車場、陽明山第二停車場在陽明山花季、海芋季、繡球花季時期。
其他還有大稻埕公園、朝陽公園、塔城公園地下停車場、洛陽立體、市民大道塔城段地下停車場,舉辦大稻埕年貨大街、大稻埕情人節活動;以及鄰近松菸的松山高中地下停車場、西門町的峨嵋立體停車場。
交通局停管處長李昆振指出,三讀通過後最快明年施行,因非常態費率而是特殊時段費率,僅針對只有60元以上特殊時段、特定時間停車場,一般常態費率不受影響,等市議會發文給市政府後將依法定程序,送行政院備查,最快明年初實施,但明年年貨大街來不及施行,預估陽明山花季第一個適用。
另外,北市交通局表示,最高收費亦不超過周邊民營停車場,鼓勵民眾多加使用大眾運輸前往活動區域,而常態性停車費率、月票費率均不受影響,請民眾無需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