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電動車停車優惠再延長1年 電動車前2小時停車費半價
為響應國家發展綠能運具政策,台南市自今年10月1日起延續實施「電動車停車前2小時半價」優惠措施1年,交通局局長王銘德指出,市長黃偉哲鼓勵市民使用低汙染運具,自2018年起針對電動車輛提供汽車前2小時半價、機車當次半價優惠方案,以達成淨零排放目標並兼顧永續發展需求。
據交通部統計,台南市電動汽、機車從該年度的102輛、1萬5607輛,至今年大幅成長為2029輛、5萬4152輛,顯見除了技術進步使民眾更願意使用電動車,相關優惠方案也達成政策目標。
王銘德表示,執行中的第二期智慧路邊停車計費系統也將在2023年完成60支「智慧停車收費充電樁」;辦理停車場委外經營時,也將要求得標業者在平面或立體停車場分別設置5%、10%的充電格位,預計2025年全市充電樁可達600支以上。交通局將持續強化基礎建設,以營造電動車友善環境。
交通局指出,為維持停車周轉率及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故規畫電動車停車費優惠,既提升民眾使用電動車輛的意願,也達成改善空汙目的,也可維護一般停車使用權益,政策施行至2023年9月30日止。另已具有身心障礙停車相關優惠者,基於優惠不重複原則,不再享有本次電動車停車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