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聲音照相執法上路9個月 狂拍6636輛違規、告發62件
新竹市環保局去年4月先啟用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10月又在光復路二段增設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4月至12月科技執法共拍到6636輛汽、機車超標,經人工判讀告發62件,告發率不到百分之一。竹市環保局說,主要是因車輛經過前後3秒不能有其他車、風速氣候等條件也有限制才剔除,今年仍會持續推動,遏止噪音車上路擾民。
依環保署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車道速限50公里以下路段,管制標準86分貝,速限50到70公里路段,管制標準為90分貝,超標可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開罰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新竹市配合環保署政策,先啟動移動式聲音照相執法,地點包含光復路、中華路、經國路、竹光路、明湖路、西濱道路、元培街、民族路、北大路、柴橋路等高噪音陳情熱點。首座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則設在光復路二段上,可全天候執法,日夜都能拍。
新竹市環保局統計,去年4月到12月,透過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共拍攝到6636輛次汽機車「噪音超標」,經人工判讀告發62件。環保局人員說,該套執法設備主要是利用噪音計感測,只要噪音超標會自動拍照,無法偵測到每一輛車經過時的實際聲音數值。
也因此,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雖然拍攝量大,但皆須採人工判讀,只要拍攝畫面有其他車輛就須剔除,環保局人員實際檢視有將近一半案件,就是因為畫面出現2輛車以上而無法告發,再來當天也不能夠下雨,最大風速也要小於每秒5公尺,避免環境背景干擾音量。
此外,為釐清其他音源的干擾,環保局也會保留紀錄事件前後3秒影像,以確認事件噪音來源,且也不能有其他音源干擾像是執行公務車輛,如救護車、消防車等剛好經過、他人鳴按喇叭、路面施工等。
竹市府環保局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科也說明,尤其部分路段如光復路車流量很大,若要在白天拍到噪音車難度更高,幾乎拍攝到的畫面都會有其他車輛,也因此夜間成功告發噪音車比例相對高,曾經有拍過飆出100分貝音量的跑車,依法告發。
雖然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告發率不高,但環保局強調,取締噪音車仍為多管齊下,原有的民眾檢舉、警方巡檢等依舊持續,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則為主動出擊的執法方式,且「抓吵不抓改」,即便車輛並未改裝,只要超速或是老舊仍有聲音超標風險。
竹市環保局提醒用路人注意車輛保養,且勿改裝、勿超速、勿刻意拉高引擎轉速;今年下半年也預計將在北區西濱快速道路路段、香山區中華路五段增設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提醒用路人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