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南港70車位17日啟用科技執法 亂停車最高將開罰1200元
北市積極推動「智慧化開單暨收費系統」,北市停管處去年在內湖、南港地區3個路段,在70格時段性禁停車位,設置有影像辨識感測及違停舉發功能的智慧停車柱,預計今年1月17日啟用科技執法,未來若不依規定時間及車種停放,將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停管處說明,時段性禁停車位是為配合當地道路車流變化,因此在特定時段內禁止車輛停放,以維持交通順暢,北市目前有685格時段性禁停車位,主要劃設於市區主要幹道,並會在車格周邊設立標示牌面,以及繪設黃色標字,告知民眾禁止停車時段。
停管處今宣布,1月17日將啟用內湖區港墘路221巷(港墘路-陽光街)、成功路2段(民權東路6段-成功路2段486巷)及南港區南港路1段北側(南港高工前)等3處時段性禁止停車格位科技執法違規採證功能。
上述3處時段性禁止停車格已建置智慧停車柱,具有影像辨識及車輛感測功能,可自動開單、提供現場繳費,還能針對目前時段性禁止停車格位「停車時間、車種不依規定」的違規車輛進行違規採證,以科技設備於全時段自動偵測取締,違規車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