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須保強制險 下周立院將三讀
電動自行車需強制投保責任險,下周一立法院將審查進行三讀,相關報告22日出爐。我國約有50萬輛電動自行車,修法後車主一律需在領照前投保強制責任險,否則將開罰每輛750到1,500元罰鍰,最重可撤照。
政府擬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此次修法不僅將「電動自行車」修正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且要求需符合二大條件才能上路,一是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二是需要強制投保責任險。
未依規定投保者,公路監理機關不予受理登記、換照或發照。
為配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在5月5日審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修正草案,金管會日前宣布修改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變更微型電動車從原本的慢車改為汽車納入強制投保範圍。
未來微型電動車都要強制投保責任險,若民眾的電動自行車是跟出租業者租用,出租業者也須投保,車輛若毀損可退保,若屆滿六個月內未再投保,可能會遭註銷牌照。同時雖然修法之前已取得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黏貼審驗合格標章之微型電動二輪車有二年過渡期,但仍需投保強制責任險,才能請求給付,意味愈早投保愈早有保障。
金管會表示,本次修正將有利於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的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目前該修正草案還在進行兩個月的法規預告中。金管會保險局日前統計,目前輕型機車一年強制機車險保費約424元,國內汽車責任險投保件數829萬件、機車則1,201萬件。未來電動自行車強制險費率尚在研議中,預料最快年底前才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