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行人都罰! 彰化交通大執法首日取締374件違規
彰化縣警察局今天(1)起配合交通部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首日已取締重點違規374件,其中以闖紅燈及紅燈右轉187件最多,車不讓人有20件,行人違反路權違規10件,交通隊隊長林世明說,車輛與行人都應該守法,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彰化縣警察局統計,今年迄今彰化縣內發生路口交通事故1萬3070件,造成41人死亡、1萬1564人受傷,路口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最多、「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次之,而在路口因「車不停讓人」造成行人死傷案件也不少。
今天大執行,截至傍晚全縣違規案件共374件,其中又以員林地區違規案最多,不只罰車,有的民眾沒有看號誌燈變化就闖紅燈過馬路的也被罰。
林世明說,若汽機車不停等禮讓行人或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可罰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汽機車闖紅燈可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紅燈右轉罰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行人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或違規闖越道路,罰300元罰鍰,提醒民眾要落實「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的安全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