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不用戴口罩 遮蔽車牌被取締最高將開罰4800元
全國警戒降至二級,民眾出門仍須戴口罩,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近期卻發現,部分駕駛除了自己戴口罩,「也幫愛車戴口罩」,導致車牌無法辨識,交大表示,變造、毀損車牌為執法重點,試圖掩飾或隱蔽車輛身分者,將處2400至4800元罰鍰。
交大表示,車牌是車輛合法行駛在道路的身分證,依法應正確懸掛,並保持其清晰可辨,不得以其他物品遮蔽、塗抹、汙損等,試圖掩飾或隱蔽車輛真實身分,藉此規避交通違規甚至伺機從事不法行為。
交大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規定,「車輛行駛中,損毀或變造牌照、塗抹汙損牌照,或以安裝其它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識其牌號」,可處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鍰。
根據統計,北市自今年1月至7月止,舉發上述違規行為總計144件,為了有效遏止駕駛人心存僥倖規避交通違規行為或可能利用遮蔽號牌從事不法行為,將持續列為執法重點,加強攔檢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