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者最高可罰1.8萬元 新北市上半年裝載貨物脫落369件
新北交通裁決處公布,今年1到6月有「汽車裝載不依規定」違規案件有369件。裁決處指出,去年12月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違者最高可處罰1萬8000元,若事故致人傷亡者,最嚴重將吊銷駕照。
新北裁決處長李忠台說,新北有名貨車駕駛行駛高速公路時,車上所載的建材飛散掉落路面遭舉發,但駕駛認為掉落的是普遍建材,無法證明是他駕駛的貨車所掉落,不過經法院勘查影片,確認為該名駕駛掉落,因此判決敗訴。
去年12月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特別明定加重汽車裝載貨物脫落、掉落及裝載危險物品未依規定車道行駛等處罰,最高可處1萬8000元,事故致人傷亡最嚴重可吊銷駕照。
裁決處指出,駕駛人載運貨物時,貨物務必綁捆牢固,因為在車輛行進間貨物掉落,不僅容易發生行車事故,易造成道路堵塞,甚至因事故造成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