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級警戒車少速度快 北市超速近10萬件、危險駕駛增7成6
防疫警戒期間,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統計,因路上通行車流減少,駕駛人有車速過快現象,統計從5月15日至7月20日三級警戒期間,台北市超速違規取締高達9萬7150件,更有88件為超速60公里以上嚴重超速的危險駕駛,也較去年同期50件,明顯增加,嚴重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呼籲駕駛人遵守法規行駛。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警察局也針對違規熱點及易肇事路段,運用移動式測速照相設備加強執法。交大表示,有鑑於「速度管理」與防制交通事故習習相關,常見肇事原因包括「未注意車前狀態」、「超速失控」等皆與車輛「速度」有關,尤其超過速限60公里以上,更屬危險駕車,嚴重危害交通安全。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超速60公里以上,處6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若因而肇事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另若2輛以上汽車共同超速60公里以上,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3萬元至9萬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行駛及吊銷駕駛執照。
警察局強調,將針對嚴重超速等違規行為實施「移動式測速照相執法專案」,持續針對違規熱點及易肇事路段加強移動式測速執法作為,並呼籲駕駛人不要有僥倖的心態而恣意違規,應依道路速限規定行車,並確實遵守交通法令規定,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