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機動測照大執法專案 7天罰破萬件、公庫入帳1974萬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發現6月1日至17日,發生死亡車禍10件,其中7件研判都有一方超速,交大研判,疫情期間雖然人車變少,但用路人的車速反而變快,因此在21日至27日規劃一周的取締超速專案勤務,針對15分局轄區特性規劃勤務,根據台中市交大統計,專案期間共取締1.6萬餘件超速,若以每件超速罰款1200元計算,此次開罰金額為1974萬餘元,台中市交大提醒用路人,遵守速限規定,以測安全。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統計,6月1日至17日為止,台中市A1(人員死亡)交通事故有10件,造成10人死亡,其中7件至少一方違規超速,顯見疫情三級警戒期間路上車流雖少,但汽、機車駕駛人仍有車速過快現象,因此規劃從21日至27日實施為期一週機動測照大執法專案,針對轄內肇事熱點加強機動測速照相取締。
台中市交大今公布專案取締數字,專案期間共取締超速違規1萬6458件,每件可開罰1200元至2400元,若以每件開罰1200元計算,開罰金額約為1974萬餘元。
另外專案期間的全般交通事故發生899件、死亡1人、受傷532人、A3事故發生467件,較前一週全般事故減少311件(-26%)、死亡減少3人(-75%)、受傷減少269人(-34%)、A3事故減少113件(-19%),顯示大執法專案已見成效。
台中市交大隊長陳松寅說,警方執行移動式測照勤務目的並非以取締案件為首要目標,而是期望透過執法手段,教育駕駛人養成遵守速限的習慣,進而達到防制事故的目的。執勤時均要求同仁開啟警示燈,提高見警率,執行測速地點前方也會擺設警52測速取締標誌提醒民眾。
另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1款,雖然規定超過速限未達10公里得實施勸導,仍請駕駛人遵守速限行駛。
台中市交大提醒,最近天氣不穩定,下雨天行車視線不佳,加上路面濕滑,如遇突發事故需要較長的反應時間及反應距離,建議用路人減速慢行,降低事故發生機率及傷亡程度。
台中市交大表示,為維護交通安全,專案結束後仍會維持一定執法強度,針對轄內事故熱點不定時及不定點強化機動測照,提醒駕駛人切勿有僥倖心態而有違規行為,安全行車才是回家唯一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