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固定測速桿就減速? 台南警列違規嚴重路段「不定點、不定時」取締超速!
台南市許多民眾避開超速定點照相桿後照樣違規,照相桿不斷增加但是違規依然眾多。永康分局評估易超速、肇事路段,決定針對永康中山北路、王行路、西勢路、大灣東路、高速一街、高速二街等6路段不定點不定時機動取締,上午公布取締路段,提醒心存僥倖的民眾注意。
永康分局交通組長葉敏旭表示,現有固定式測桿前都要有固定式警告標誌,許多民眾刻意減速,等過了照相點改又繼續超速;易肇事路段非固定式測速照相機執法,雖也有明顯警告標誌提醒用路人,但因為不定時不定點、較有取締嚇阻效果。
永康分局表示,測速前依法在前方前100至300公尺設置「警52」三角警告標誌,提醒遵循速限行駛,超速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超過規定最高速限60公里以上嚴重超速,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警方表示,民眾因超速、彎道未減速及闖紅燈等違規造成事故傷亡時有所聞,希望藉取締超速讓用路人依速限行駛,並禮讓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