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網狀線」臨停層出不窮 屏東去年舉發違規件數1萬356件!
路上常見網狀線是不能臨時停車,屏東監理站指出,經常看到駕駛人停等紅燈時,車子停在網狀線上,此違規行為可處300元到600元罰鍰,屏東縣2020年舉發該類型違規件數達1萬356件,提醒用路人多注意。
屏東監理站指出,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3條,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的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網狀線通常畫設在無紅綠燈的路口,主要目的保持路口淨空,確保其它路口車輛進出,不被其他停靠的車輛堵住,維持交通順暢。
屏東監理站表示,有些駕駛人似乎不知道網狀線的用意,常見駕駛人會在前方車輛停等紅燈狀態下,繼續貼緊前方車輛後方,而車子就停在網狀線上,此類違規案件,大多遭後車以行車紀錄器拍攝違規畫面向警方檢舉,若經查證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3款規定,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可處300元到600元罰鍰。
屏東監理站站長洪美芳說,維護交通秩序及確保用路人安全,駕駛人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線)、號誌的指示,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