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加裝貨物架尺寸太大 恐違規吃上600元罰單
不少民眾為了增加機車載物空間,會在機車後方或兩側加裝或物架,北市交通局表示,若加裝的附掛貨物架尺寸太大,可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規定,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雖然機車載物空間較汽車小,因機車的便利性,民眾使用頻率仍比汽車高,為增加載物空間,常有人加裝貨物架,但停放在機車格時,卻因貨物架尺寸過大造成鄰格無法停車,甚至影響行人通行。
交通局指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規定,機車附載物品高度不得超過肩膀,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10公分,長度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50公分,違反者,可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北市交通大隊表示,今年自1月至11月止,已取締145件案例,除了一般民眾,外送業者更因注意貨物架大小,以免吃上罰單;另外,北市停管處也會加強巡視北市停車格位,查獲違規者將請警局依法取締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