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1至7月12名行人車禍死亡 9月起展開路口安全大執法
明天9月1日起,台南市將展開路口安全大執法,市警察局交通大隊統計,全市1至7月行人A1類死亡交通事故12人,其中肇因包含行人跨越馬路未注意左右來車,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禮讓行人等,造成行人送醫急救後不治死亡,造成不可挽回悲劇,警方請駕駛人多注意,多一分禮讓,少一件事故。
交通大隊為宣導9月1日起全市路口安全大執法,在交通尖峰時段前往交通事故前十大事故路口之一的健康路、南門路口,進行路口安全大執法宣導,向路過的行人與騎士宣導。
自9月1日起,警方將在全市易肇事及違規路口同步強力執法1個月,執法重點「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
警方說明執法三大認定原則,第一,路口無人指揮時,汽機車在行人穿越道上,需距離行人3公尺,低於3公尺可取締。第二,如果行經行人穿越道,不聽指揮強行通過,將直接認定違規。第三,執法時會盡量攔停告知用路人違規,但若不聽指揮衝過去,可逕行舉發。
交通大隊提醒行人正確橫越行穿線方式「停、看、轉、揮、動」。「停」-停人行道不強行;「看」-看看號誌小綠人;「轉」-轉左轉右等車停;「揮」-揮手微笑表謝意;「動」-動身起步快步走。警察局呼籲所有用路人,切勿因貪圖一時的方便而任意「橫越馬路」或不遵守號誌行車,保障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