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女「自駕」受傷告特斯拉敗訴!加州法院:Autopilot不是事故主因
加州洛杉磯華裔女子賈斯婷·徐(Justine Hsu)因為駕駛特斯拉(Tesla)電動車發生意外,向法院控告特斯拉求償300萬餘元。不過這樁控告特斯拉的首例訴訟,加州法院陪審團21日判決徐女敗訴,認定特斯拉駕駛功能沒有缺失,不用賠償,讓徐女淚灑庭外。
根據報導,洛杉磯居民賈斯婷·徐宣稱2019年駕駛特斯拉Model S途中,自動輔助駕駛系統(Autopilot)突然讓車衝向路邊、接著安全氣囊爆開,巨大的威力導致徐女下巴骨折、牙齒脫落,顏面神經受損,於是徐女2020年一狀告上法院,指控特斯拉自駕系統與安全氣囊設計有瑕疵,造成嚴重人身傷害,要求賠償300餘萬元。
根據法庭公布資料顯示,特斯拉電動車使用手冊早已經警告車主,在市區街道行駛,勿採用自動駕駛系統,因其輔助系統無法取代人力,也不表示汽車可以自動駕駛,提醒駕駛應隨時掌控汽車,但賈斯婷·徐並未遵循,因此主張特斯拉不需為徐女的意外負責。
洛杉磯高等法院陪審團歷經逾三周審理,21日舉行聽證會,陪審團認為安全氣囊並未喪失其安全功能,同時特斯拉也並未故意不向原告揭露事實,因此以壓倒性多數判決賈斯婷·徐敗訴,得不到分文,令徐女在法庭外淚流滿面,原告律師斯拉維克(Donald Slavik)對判決結果深感失望;特斯拉辯護律師凱里(Michael Carey)則拒絕發表評論。
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法學院教授沃特斯(Ed Walters)表示,此判決對特斯拉而言是一場巨大勝利:「這項判決應該成為特斯拉車主的警訊,亦即不能過度依賴自動駕駛儀,因為特斯拉並非全自動駕駛系統,車主真的需要做好掌控駕駛的工作。」
同時凱斯西儲大學(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法學院教授羅伯森(Cassandra Burke Robertson)也表示,雖然此一判例對其他案件不具法律約束力,卻會對日後類似訴訟深具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