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關系列車款全納管 經濟部發公告車廠國產化最高35%
為防堵中國汽車零組件衝擊台灣汽車供應鏈,經濟部產發署14日公告「中國大陸車款在地化供應鏈合作價值比率認定作業要點」,即日起生效。根據車款上市時間不同,給予不同在地化比率要求,分為三年調整,最高將要求在地化比率須達35%以上。
為防止業者進口大量中國大陸零組件衝擊台灣汽車供應鏈,經濟部8月1日實施新制,若國內車廠業者規劃引進中國大陸品牌者等四種車款樣態,須符合零件在地化採購比例,且須逐年提高,已上市車款亦須遵守相關規範,經濟部今經公告車廠「國產化」比重,陸系車廠全納管。
根據經濟部產發署規定,若國內業者規劃引進四種車款樣態將會受管制,包括:1.由陸資與國際品牌業者合資之品牌業者生產;2.由陸資併購之國際品牌業者生產;3.由國際品牌業者在中國大陸地區生產;4.由中國大陸品牌業者生產。
經濟部表示,在地化供應鏈合作價值比率承諾採逐年提高,並根據車款上市時間不同,給予不同在地化比率要求。
2023年底前取得交通部審核之車款,國產化比率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要達20%以上;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要達30%以上;2026年8月1日之後要達35%以上。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交通部審核之車款,國產化比率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要達15%;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達25%以上;2026年8月1日之後要達35%以上。
至於2024年8月1日以後取得交通部審核之車款,國產化比率在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之次日起一年內達15%以上;取得次日起一年後至第二年內達25%以上;取得交通部審核次日滿二年後達35%。
經濟部產發署表示,至於業者是否符合國產化要求,將邀集專家學者召開審查會議審查,委員會組成除了經濟部產發署代表一人,車輛專業領域專家五人,成本估算之財務領域專家一人,由經濟部產發署核發在地化比率認定文件;審查不符合者,經濟部產發署應駁回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