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連續罰!雪隧狂飆183公里 連開4單要罰2萬9
雪山隧道自動化科技執法系統上路首日,就有人連吃了4張超速罰單,要罰2萬9000元。
國道5號「雪山隧道自動化科技執法系統」昨天上路,國道警察第九大隊統計首日科技執法系統統計發現,總共取締210件,違規項目包括超速128件最多、低於最低速限73件、惡意逼車9件,違規則以南向110件較多。
其中,最嚴重的違規是在限速90公里的隧道裡竟飆速到183公里,而且還被取締到在隧道裡連續超速4次,因此遭連續處罰,包括一般超速1件要罰5000元、嚴重超速3件,每件罰8000元,總共要2萬9000元。
另外,科技執法取締到龜速車,最低限速70公里,時速卻只開57公里,一樣開罰。
國九大隊呼籲,科技執法系統實施前、後之行車規定及違規罰則均相同,取締項目有任意變換車道、超速、低於最低速限及惡意逼車等違規態樣,往往是造成交通事故之主因,尤其是雪山隧道內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嚴重影響用路人之行車安全。
國九大隊請用路人務必遵守隧道內設置之禁止變換車道雙白實線、最高及最低速限等標誌標線,並於安全條件下留意電子看板及隧道廣播之提醒,依照相關行車安全規定行駛,共同維護雪山隧道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