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罰 2.3 億、勒令歇業!Uber 將於 2 月 10 日起暫停在台服務
Uber 自 4 年前來台後風波不斷,不論是贊成創新共乘理念或是違法經營皆各有論述。而在日前 Uber 重罰條款上路後,交通部也於今日開出 11 張裁處書、合計 2 億 3100 萬元罰鍰的罰單,並撤銷 Uber 的商業登記証、勒令歇業。而 Uber 也於今(2)日中午對外宣佈,將於 2 月 10 日起暫停在台服務。
Uber 的聲名指出,自 4 年前進入台灣市場後,迄今已達成 1,500 萬趟的搭乘服務,並成功拓展服務到 4 個城市,透過合作駕駛為大眾運輸系統無法到達的都市外圍地區,提供一項便捷且安全的交通選擇。Uber 表示,「我們持續聽取台灣政府和民眾的意見,以期政府能為實現台灣車輛分享經濟找到路徑:我們已經與財政部表達樂意遵從通過的跨境電商法案支付營業稅;我們確立與在地權威保險公司合作為乘客提供安全保障;我們多次分享國外成功制定車輛分享經濟法規案例,以及提出與計程車業者合作的努力;我們承諾願意與在地計程車業者合作。」
然而,政府日漸遠離擁抱創新和 21 世紀交通與運輸趨勢。Uber 合作駕駛辛勤工作,而且是普通市民,卻因為提供乘客安全的搭乘服務而面臨前所未有的重罰。也理解交通部需要執行新法規的壓力。Uber 表示,在此困境之下需要重新思考另一路徑。
「因此,我們在此宣布將於下周五,2 月 10 日起暫停 Uber 在台灣的車輛分享媒合平台服務,希冀能重啟和政府的對話,在蔡總統領導之下,讓創新交通與運輸科技在台灣得以發展並且茁壯。」這是很艱難的決定,我們也瞭解這對合作駕駛和乘客的衝擊。在此對他們一直以來的支持表達衷心感謝。希望在可見的未來,再度以創新科技服務他們,服務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