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目擊」 如何不要買到凶車?
電影《目擊者》為國片帶來懸疑推理新議題,也掀起影迷討論熱潮,男主角為了調查一起車禍衍伸的命案,被捲入危險當中,劇情因此慢慢展開來。如果電影劇情出現在現實生活,一般民眾如果購買二手車時,該如何判斷是否為「凶車」?能否像男主角一樣,取得車輛的資料?結論「很難」。
法律層面來說,在契約上凶宅與凶車都必須明確告知,但凶宅因為是「不動產」,所以買賣後,比較容易發現;但凶車因是「動產」的關係,「三手車」或「四手車」的狀況也很常見,車牌也可以做更換,所以不是那麼容易被發現。
有著不容易被發現的特性,所以業界有傳出「凶車買賣」這門生意,成了不良二手車商賺取暴利的途徑,有些不良車商會透過關係,以比一般二手車更低的價格收購凶車,整理過後再轉手賣給消費者,賺取「死人錢」的利潤,每台車高達數十萬元,而較無價值的凶車,大部分就會送去「殺肉場」,因為入手價格低,所以利潤仍十分可觀。
個資保護 政府資訊不公開
台北市一名交通警員指出,車輛發生事故後,只需要標記出撞擊、受損位置,不會紀錄是否撞死過人,雖然就算變換車牌號碼,但都會有紀錄,車禍、違規停車、超速等等有關於該輛車的「作為」,都會被記錄下來,但過戶後,新車主便無法看到上一個車主的紀錄,只有相關機關才有辦法取得。
而這些紀錄也不會明確顯示凶車,必須先查出有肇事資料,再透過肇事資料反回去查刑事犯罪紀錄,可說是大海撈針,更別說不是交通事故的燒炭、引廢氣自殺,且這些資料一般民眾也看不到,如要像透過此方式查詢凶車,幾乎不太可能成功。
屍臭、炭味難清 但民眾仍難辨
台北市一名資深刑警表示,不管撞死人還是死在車內,都會按照一般刑事案件處理程序處理。死在車內的遺體,因為車內為密閉空間,所以很容易發臭,如果氣溫比較高,發臭的速度會更快,屍水也會污染內裝,「味道會殘留在車內久久不散」。
「資深鑑定師都不一定看得出來,何況是一般民眾。」一名二手車商陳先生則認為,燒炭味道會比較重,但是如果是引廢氣自殺,處理後等味道慢慢退去,可能就不會被發現;至於撞死人的部分,如果撞擊力道不大,主結構都沒受損,也不太好發現,可能要透過出險紀錄,再根據經驗判斷是否為凶車。
注意三點 降低買凶車機率
陳先生也提醒,遵循三點比較不會買到凶車,他說盡量不要找個體戶買車,因為很多個體戶都是車行的「人頭」,賣車時會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車」,銀貨兩訖的方式,藉此規避「消保法」。
代標也不要碰,因為標場內,許多都是查封車輛,「會被查封通常都是經濟狀況不好,那經濟狀況不好可能就會做出傻事」。
找信譽好的店家,最好是有鑑定保證報告,因為如果良好的鑑定師一定會去查是否為泡水車,如有不明的污漬,也會順便發現,重大事故車也可能會被過濾排除,因此買到凶車的機率會大大地降低。
不信車行 民眾可以怎麼辦
如果民眾真的想要自行買車時,如有做一般購買二手車檢查,大致上就可以發現是否有劇烈撞擊,而死於車內的狀況,可以透過鼻子聞聞看地毯或是座椅,如有類似死老鼠腥臭味就必須要提高警覺,也須觀察有沒有詭異的污漬。
再來就是多跟賣家聊聊天,不僅可以多了解賣家的用車習慣,也可以從話語中觀察,賣家是否有想要刻意隱瞞些什麼,當賣家一問三不知,很可能車子「根本不是他的」,這也必須多留意。
最後可以請賣家調閱車輛相關紀錄,例如監理機關、保險公司的資料,可以輔助買家,重新驗證賣家的說法,可以降低買到凶車的風險。
真買到凶車怎麼辦?
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說,依照「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賣家如知道該輛車有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或曾於車內發生自殺、他殺、或因意外事故死亡的情形,應告知買家,但因認定上十分困難,「幾乎沒有遇過這類的消費糾紛」,但如果真買到凶車,可向賣家要求「減少金額」,甚至解除契約,賣家原價買回。
雖然法律有要求必須註記,但凶車問題的困難點在於「鑑定」與「舉證」,警方認為,如政府想要明確註記凶車,那可修法要求警員處理相關事件時明確標註,並於事後傳給監理機關,如此一來即可解決兇車疑慮。陳先生也表示贊同,並說:「如果有明確標註的話,我們正派的二手車行也可有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