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跑車先背債?計程車牌竟炒到 35 萬 交通部修法禁止車行不當收費
駕駛若要取得車牌合法行駛計程車需先「靠行」,卻因地方政府未定期檢討合理牌照數量、車行長期把持空車牌,加上資訊不對等,原本免費發放的車牌被炒成有價市場,尤其以台中最為嚴重,一面車牌高達35萬元。對此,交通部將修法,禁止車行巧立名目不當收費,最快今年上半年上路,違者最高罰9萬罰鍰,甚至可廢止營業執照。
1998年公路局針對計程車車牌規範修法後,發放出近11萬張牌照,目前已掛牌9.3萬面,加上空車牌總計近10萬面,其中車行掌握的空車牌數有近6000面。直轄市(六都)計程車主管機關為該地方政府,其餘為交通部公路局管理,而直轄市計程車數占整體的9成。
根據公路法規範,地方政府應依照人口數量、道路面積的變化,定期檢討合理牌照數量,但自1998年修法至迄今,地方政府基於各種原因並無定期檢討,導致產生空車額遭車行把持的問題,造成0元的牌照變成有價,加上資訊不對等,駕駛進入市場就需牌照,但若遇到不良車行只能認命。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迪琦說,疫情之後,Uber等多元計程車暴增,需要的車牌也增加,但1998年修法後地方政府就沒在發放車牌,目前空車牌都被車行把持,但汰舊換新的審核規則為3年到期後可展延1次,展延年限各縣市不一,像是台中3年到期後可展延8年,等於空車期長達11年,高雄甚至可展延10年,空車期高達13年。
胡迪琦進一步指出,會有汰舊換新展延的規則,主要是過去計程車環境較差,車行難以找到駕駛補缺口,為讓車行有足夠時間尋找駕駛才會有展延年限,還沒補到人前會有空車額。但如今計程車環境蓬勃,車牌供不應求,車牌卻都握在車行手中,才會出現台中一面車牌30至35萬元的誇張情況,而各地區車牌費用也會根據車排數有所不同,雙北曾傳一面牌照1至4萬元,部分地區4萬至10萬。
胡迪琦表示,為禁止車行巧用名目向駕駛收取不當費用,或透過指定購車、貸款、保險等方式不當牟利,將修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明確禁止上述行為,並明訂靠行費用基準需提報公路主管機關,讓收費資訊透明化。
修法通過後,未來若車行違規向駕駛收取不當費用,將依公路法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最重可廢止營業執照。
此外,胡迪琦也說,建議地方政府都應設置審議機制,定期檢討發放牌照數量及展延年限是否還需這麼長。已於3月24日函請直轄市交通局,公布計程車行剩餘空車額及媒合供需,並透過審議機制落實空車額保留展期申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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