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去年二次事故釀17人死傷!警:久留車道很危險應速移
阮姓男子與陳姓男子去年各自開車在國1南向28公里三重路段發生車禍,當下雖在肇車後方擺放三角警告標誌,但雙方卻未立即離開車道,約莫11分鐘被後方來車追撞釀二次事故,所幸沒人受傷。國道警呼籲,國道發生輕微事故,駕駛人應先確認人沒事、快拍照、速移車等原則處理,以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表示,34歲阮姓男子去年9月晚上駕駛一輛汽車,在國道1號南向28公里三重路段與65歲陳姓男子所駕駛小貨車發生事故,3分鐘後,雙方才在肇車後方約10公尺處擺放三角警告標誌。
不過,肇事雙方沒有先撤至路肩,仍站在車頭前討論後續處置。7分鐘後1輛大貨車疾駛而來,險些衝撞兩駕駛人,2人這才意識到危險趕緊退至路肩。孰料,11分鐘後,後方42歲李男所駕駛貨車沒能閃過直接追撞,釀二次事故,所幸現場沒有人傷亡。
根據國道警方統計,去年國道發生二次事故共有5起,造成5人死亡、12人受傷,為提醒用路人,國道發生事故後久留車道的危險性,特別製作影片,並上傳國道公路警察局粉絲專頁宣導,以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國道警呼籲,用路人在國道發生交通事故,若車損輕微尚能行駛;且無人傷亡事故,可依循「掌握人沒事、快拍照、速移車」等原則處理,並將車輛移至安全處所,人員站立護欄外或護欄邊,同時利用手機或1968APP警政報案,等待警方到場協處。
若深夜肇事現場來往車速過快,環境較為危險,用路人可選擇先將肇車移置路肩或直接到國道各分隊報案。員警會依現場狀況,製作交通事故筆錄,並蒐證雙方車損照片資料成案,以供日後保險公司理賠需求查詢,這樣不但不會影響保險理賠,還能避免二次事故造成嚴重傷亡。